加入收藏
会员注册
网站地图
首页 | 供求信息 | 产品展示 | 企业名录 | 行业新闻 | 精品文章 | 车友博客 | 资料下载 | 用品报价 | 二手市场 | 汽车租赁 | 香车美女
发布供求信息·发布产品·发布人才信息· ·车友问答·电子杂志·获得积分·车友日志
文章搜索:
装饰美容 车载电器 日常保养 改装部件 汽车维修 汽车配件 用品测评 驾车用车 实用手册 车险金融 维权指南 汽车生活 二手文章 租赁文章
防爆膜  倒车雷达 中控锁  防盗器 GPS  真皮座椅 桃木内饰 汽车清洗 无水洗车 新车开蜡 整车   盘装甲 
漆面划痕 真皮维护 皮革上光 音响  冰箱 蓝牙   大包围  氙气灯  轮胎   点火系统 刹车系统 油品
·本周点击排行·
·资料下载·
·美萍汽车美容管理系统..
·奔驰WIS注册指南
·2004年为某企业编..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安全..
·现代汽车维修企业管理..
·经典汽车QQ表情
·进口高级轿车电控系统..
·红旗轿车故障集
·汽车电路读图基础
·21世纪汽车电工
·奥迪A6轿车电气元件..
·丰田花冠英文电路图集..
·进口高级轿车电控系统..
·进口高级轿车电控系统..
·99新款雅阁轿车结构..
 精品文章 >> 车险金融 >> 私家车擅自拉黑活被抢 保险公司依法可不赔偿
私家车擅自拉黑活被抢 保险公司依法可不赔偿
发布时间:2007-6-7 12:22:45 摘自:京华时报 发布者:weblhj 阅读次数:
  

本报讯 (记者王阳)“奇瑞”司机李某将车借给亲戚,不料,亲戚在拉黑活中被乘客将车抢走。昨天,市一中院做出判决称,因该车主擅自搭客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属于“变更车辆用途”,保险公司依法也可以不赔偿该车的损失。

  2006年5月7日下午,李某的亲戚武先生驾驶该车去昌平联系业务。途中,为了能将汽油费节省出来,武先生捎带了一位陌生人,并与对方约定了150元的车费。没想到,该陌生人将车抢走。

  武某报案的同时,也通知了投保的太平洋财保北京分公司。此后,车辆一直未能找到,抢匪至今也未被抓获。李某提出理赔遭拒后,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付7.4万余元及延期付款利息等。

  一中院认为,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私自将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李某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且在使用过程中擅自搭载乘客并收取费用,其行为实际上已经改变了私人用车的性质及车辆的用途,并最终导致该车辆被抢,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属于太保北京分公司的免责范围。

发送好友 关闭窗口 我要投稿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积分方法 - 广告联系 - 会员专区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在线帮助 - alexa工具条下载
有事点这里和我联系
Copyright(C) 中国车后网 Auto86.Com 版权所有E-mail:luhai75@163.com
苏ICP备0504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