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会员注册
网站地图
首页 | 供求信息 | 产品展示 | 企业名录 | 行业新闻 | 精品文章 | 车友博客 | 资料下载 | 用品报价 | 二手市场 | 汽车租赁 | 香车美女
发布供求信息·发布产品·发布人才信息· ·车友问答·电子杂志·获得积分·车友日志
文章搜索:
装饰美容 车载电器 日常保养 改装部件 汽车维修 汽车配件 用品测评 驾车用车 实用手册 车险金融 维权指南 汽车生活 二手文章 租赁文章
防爆膜  倒车雷达 中控锁  防盗器 GPS  真皮座椅 桃木内饰 汽车清洗 无水洗车 新车开蜡 整车   盘装甲 
漆面划痕 真皮维护 皮革上光 音响  冰箱 蓝牙   大包围  氙气灯  轮胎   点火系统 刹车系统 油品
·本周点击排行·
·资料下载·
·美萍汽车美容管理系统..
·奔驰WIS注册指南
·2004年为某企业编..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安全..
·现代汽车维修企业管理..
·经典汽车QQ表情
·进口高级轿车电控系统..
·红旗轿车故障集
·汽车电路读图基础
·21世纪汽车电工
·奥迪A6轿车电气元件..
·丰田花冠英文电路图集..
·进口高级轿车电控系统..
·进口高级轿车电控系统..
·99新款雅阁轿车结构..
 精品文章 >> 车险金融 >> 怎样才是“视为交强险处理”
怎样才是“视为交强险处理”
发布时间:2007-5-30 10:21:19 摘自:北京晚报 发布者:weblhj 阅读次数:
  2007年2月12日,杨先生酒后驾车,与李女士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杨先生承担全部责任。后经汽车修理站估算,修理李女士的车辆,要花费42000元。杨先生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限额5万元。保险公司认为,这是酒后驾车,因此不予赔偿。随后,李女士向法院起诉杨先生和保险公司,法院认为,本案的第三者责任险应当认为是强制保险,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拒赔,判令保险公司赔偿42000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律师解析:

  我对这个判决是不认同的,按照现在北京市法院的做法,实际上是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中的6万元拿出来,作为交强险来对待,在这个限额内,比照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划分,按照无责赔付原则对待。但是问题在于,法院对保险限额问题没有搞清楚,而只是简单地把6万元限额机械地拿来,只要赔偿数额不超过6万元的,一律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在按照交强险的方式对待第三者责任险的同时,却没有按照交强险的保险限额来对待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

  我们假设一下吧,同样是本案,假如涉及到的不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而是交强险,那么对于李女士近五万元的财产损失,会判保险公司赔偿吗?答案是:一定不会。

  这是因为,交强险虽然保险限额统称6万元,其实这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其限额是分不同种类、不同情形的,其中,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可见,保险限额的合计是6万元,而并非一律6万元。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则保险限额最多不过2000元人民币而已。

  假如本案所涉保险不是第三者责任保险,而是真正的交强险,那么交强险赔偿原告的损失会是多少呢,最多只有2000元。不能把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的赔偿限额,硬生生地说成财产保险的赔偿限额,这就是张冠李戴、就是指鹿为马了。

  本案所涉保险不是交强险,是被法院视为交强险对待的。视为交强险也好、比照交强险也好,都有一个目的,是把本来不是交强险的保险作为真正的交强险来对待,那么就应该按照真正交强险的规定来办,对于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应是2000元。而如果把财产保险的赔偿限额也理解成了6万元,就意味着人为地将交强险限额增加了30倍,实际上完全突破了交强险的规定,这哪里还是什么视为、比照交强险呢?

  所以我认为,本案中按照法院的思维逻辑,保险公司最多应该赔偿2000元而已,法院的一审判决值得商榷。

  理格丰律师事务所 郭玉涛律师

发送好友 关闭窗口 我要投稿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积分方法 - 广告联系 - 会员专区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在线帮助 - alexa工具条下载
有事点这里和我联系
Copyright(C) 中国车后网 Auto86.Com 版权所有E-mail:luhai75@163.com
苏ICP备05043368